各相关方:
2023年,广州市深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会捐赠人民币20万元,广东鑫湖贸易有限公司向我会捐赠人民币25万元,合计45万元。该笔捐赠款原指定用途为“社区青春行动”之青少年社区互助爱心菜园营造项目,经核实,该款项尚未支出。
近期,我会收到上述两家捐赠方共同出具的《关于调整捐赠款用途的函》。为进一步优化捐赠资源配置,更好地发挥公益捐赠的社会效益,结合当前共青团相关工作部署及实际需求,捐赠方经研究决定,申请将该笔捐赠款的用途调整为“共青团·伙伴计划——广州市示范基地项目”,并由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作为受赠主体具体负责实施。现对该捐赠款用途调整事项进行公示,公示内容如下:
1.原捐赠方:广州市深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(20万元)、广东鑫湖贸易有限公司(25万元),合计45万元
2.原指定用途:“社区青春行动”之青少年社区互助爱心菜园营造项目
3.调整后用途:共青团·伙伴计划——广州市示范基地项目
4.接收方: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
公示期为5天(自公示之日起算)。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本次用途调整有异议,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会反映。公示期满无异议后,我会将按程序向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拨付该笔款项。
特此公示。
联系人:梁先生
联系电话:020—87661023
广东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
2026年9月23日